星期五, 八月 29, 2008

九章算术中的分数加法(九章算术系列三)

[七]今有三分之一,五分之二。问合之得几何?
   答曰:十五分之十一。

[八]又有三分之二,七分之四,九分之五。问合之得几何?
   答曰:得一、六十三分之五十。

[九]又有二分之一,三分之二,四分之三,五分之四。问合之得几何?
   答曰:得二、六十分之四十三。
   合分术曰:母互乘子,并以为实,母相乘为法,实如法而一。不满法者,
以法命之。其母同者,直相从之。

母互乘子就是交叉相乘,这里的”实“是分子,”法“是分母。
并以为实,是说乘积作为分子。
母相乘为法,分母相乘作为分母。
实如法而一,用分母除分子,得数为整数部分。
不满法者,以法命之,就是分子比分母小的时候,保留原样。
其母同者,直相从之。 分母相同可以直接运算。

这里有通分的方法,但是没有涉及最小公倍数,而是使用分母直接相乘的更加一般的方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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